日期:2009-03-08 10:06:00
不簽勞動合同應賠兩倍工資 |
此案是新《勞動合同法》頒布后,我省裁決的“未簽勞動合同第一案” |
本報訊 合肥一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勞動者訴至仲裁委員會。據(jù)了解,這是自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安徽省首例適用《勞動合同法》關于“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guī)定裁決的勞動爭議案件。
而在上周,本報報 工作近20年未簽合同 出生于1971年的蘇女士,在17歲的時候,就開始為合肥某工廠工作了。她說,自己在1988年9月被招聘進入合肥某工廠,先后從事整理、操作等工作。1996年以后,蘇女士的工作做了調(diào)整,從事后勤衛(wèi)生工作。但一直沒有簽勞動合同。2005年,合肥某工廠名稱變更為安徽某公司合肥某廠,蘇女士繼續(xù)工作至2008年的1月29日。“工作了近20年,沒有簽訂合同,也沒有給我辦理社會保險?!痹?005年3月份以前,蘇女士部分月份在合肥某廠現(xiàn)金領取工資。其后,她的工資就由合肥某廠的業(yè)務承包單位、合肥某經(jīng)濟開發(fā)總公司代發(fā)至2007年10月,“每月的工資為825元?!彼f,“這么多年來,我工作一直勤勤懇懇”。 女工一怒訴“婆家” 在這樣的背景下,蘇女士將合肥某廠訴至安徽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她要求合肥某廠與自己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補辦工作期間養(yǎng)老、醫(yī)療等社會保險。同時,還要求補發(fā)并雙倍支付2008年1月至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工資3300元。而合肥某廠則認為,蘇女士和他們沒有勞動關系。蘇女士是合肥某經(jīng)濟開發(fā)總公司作為勞務人員派遣到合肥某廠從事勞務的?!皬臎]建立過勞動關系,現(xiàn)在也沒有形成勞動關系。” 安徽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jīng)過兩次公開開庭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是雙方之間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雖然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但蘇女士為合肥某廠提供勞動并接受考勤管理,合肥某廠為蘇女士發(fā)放工資并辦理或發(fā)放了出入門卡、工號胸牌、工作服等。“根據(jù)勞動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雙方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仲裁委員會認為,“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倍瑫r根據(jù)新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前不久,安徽省仲裁委裁決支持了蘇女士的仲裁請求,確認了蘇女士與合肥某廠存在勞動關系,并裁決責令合肥某廠在裁決生效后15日內(nèi)與蘇女士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補辦20年的社會保險,同時也支持了她要求支付加班工資及雙倍支付工資的請求,裁決合肥某廠支付 2008年1、2月的工資3300元(825元×2×2)。 本案具有示范效應 據(jù)了解,此案是自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安徽省第一例適用《勞動合同法》關于“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guī)定裁決的勞動爭議案件。蘇女士的代理人郭愛律師說,日前,《新安晚報》等媒體都報道了我省立法規(guī)范用工行為,用人單位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成為重點查處對象。在即將出臺的《安徽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辦法》中,將會有明確規(guī)定,對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氨景冈谖沂∠嚓P條例出臺前就已審結(jié),更具示范效應?!? 郭愛說,目前我省勞動用工的兩大問題之一,就是部分用工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建設、餐館服務等行業(yè)的勞動合同簽訂率不足20%。甚至有一些單位故意延長“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試用期長達幾個月,然后再找借口不給轉(zhuǎn)正、辭退員工。“此案的裁決,給用人單位敲了一次警鐘?!? 據(jù)了解,此案的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已經(jīng)向法院提起訴訟。本報將繼續(xù)關注安徽“未簽勞動合同第一案”的進程。 |
指導正確哺乳、喂養(yǎng)、呵護、
洗澡、穿衣、換洗尿布、物品消毒
帶小孩、照顧老人、
做飯、烹飪、花草養(yǎng)護
整版打磨、?;Ч?br> 深層護理、基本保養(yǎng)